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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艺术专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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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艺术专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联、万盛经开区文联、行业企业文联,各市级文艺家协会、直属文艺社团,机关各部室、市文艺家活动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中国文联《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联发〔2021〕149号)相关精神,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8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重庆市艺术专业(新文艺群体)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从事艺术专业的新文艺群体,包括相关专业的自由职业者和非公有制组织、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社会组织中的相关艺术专业从业人员,不包括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人员,违反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及其他艺术门类行业公约和行为守则的人员(在影响期或惩戒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有关要求。(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

三、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

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要求,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线下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

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入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二)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9月1日—15日,各级单位审核推荐时间:10月31日前,缴费时间:11月10日—18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非公单位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严格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工作单位在重庆,在本市参保1年以上(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不得市内外连续计算,下同),且档案存放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档案管理单位的流动人员。个人→所在单位→档案存放机构→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工作单位在重庆,在本市参保1年以上(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但档案存放在异地(市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档案管理单位的流动人员。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档案存放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档案管理单位1年以上的流动人员。个人(提供1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所在单位→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4)上述(1)(2)(3)条中的流动人员系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可用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代替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

2.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3)执行。个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四、申报要求

(一)用户注册

单位可使用渝快办法人用户或管理员渝快办个人账户登录。

个人用户直接使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

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机构注册渝快办法人用户。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三)审核推荐

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指导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重庆市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工作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在服务平台完成报送。

五、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4〕1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减少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项,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等情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同时,引入第三方学术成果检索平台,对论文、专利、著作进行自动比对校验。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内容。

2.研究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和结题报告等内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需注明出版社联系方式)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会议议程等。

5.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作品图片或音视频、获奖证 书、奖励文件等。

6.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著作权需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

7.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8.至少提供2件本人主创或主要参与的艺术类作品图片或音视频并附作品简介。

(四)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申报人确保平台申报状态为“申报完成”后,11月10日—18日登录“重庆文联”官网(https://www.cqwl.org/),在“通知公告”栏查询本人缴款码;微信登录“重庆财政”公众号→办事服务→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财政缴费;输入与本人对应的缴款码,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完成支付。

(五)其他有关申报审核程序、要求,评审程序及要求,纪律要求等按渝职改办〔2026〕182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8月17日

2026年8月18日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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