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新重庆”(奉节)首届自作诗文书法展征稿启事
“书写新重庆”(奉节)首届自作诗文书法展
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展现重庆新风貌,带动新时代书法工作者自作诗文的创作,更好地发现书法人才,培养书法新人,决定于2023年11月在奉节县举办“书写新重庆”首届书法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展览主题
热情吟咏重庆新时代的淳朴乡风民风、乡村建设新气象、乡村经济文化“双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及反映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奉节自然人文风光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弘扬夔州诗词文化,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奉节对外形象,以新奉节展示新重庆的时代风采。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联、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奉节县人民政府、政协奉节县委员会
承办单位:奉节县委宣传部、奉节县文联
协办单位:奉节县书法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1.展览组委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和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渝工作、生活3年以上的书法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各区县书协也可以统一组稿投递,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五、书写内容
书写内容必须是自作诗文。自作诗文包括诗、词、文(文言、白话均可)、联,应为书写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诗文;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反映奉节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主,也可以吟咏重庆新时代的淳朴乡风民风、乡村建设新气象、乡村经济文化“双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及反映优秀传统文化。同时,注重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投稿要求
2.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所有作品请附释文,作品一律以竖式为限,规格不得超过6尺(180cm×97cm)整纸,拒收横幅、册页、手卷作品及篆刻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托裱作品不予评选。
3. 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无登记表作品不予评审。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提倡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七、评审
1. 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参展作品120件(其中含获奖作品20件)。
2. 本次展览评出获奖作品20件,设一等奖2件,奖金每件5000元;二等奖6件,奖金每件3000元;三等奖12件,奖金每件2000元。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八、作者待遇
1. 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 编印《“书写新重庆”(奉节)首届自作诗文书法展作品集》,赠送获奖、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 非重庆市书协会员的作者获奖一次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奖金、入展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发放。
九、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相关权责
1. 严查作弊行为,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非本人自作诗文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 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及著作权的处理权归承办方。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4. 本次展览活动解释权归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十一、展览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在奉节举行首展,展出时间一周,之后在市文联进行展览。
十二、收稿地址和联系人
收稿地址:奉节县文联办公室(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341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杜敏 15086785327、柳红平13896961967
“书写新重庆”(奉节)首届自作诗文书法展组委会